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社会生产、社会服务的一切活动,包括校内进行的、旨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为社会服务的活动。第二条 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为社会服务,接受社会教育,增强自主意识、社会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第二章 活动内容与形式第三条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包括:(1)社会调查:指通过调查社会的某个侧面,获取社会发展或社会对人才发展需求等方面信息,并同时接受社会教育的实践活动。如:实地考察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和相关服务情况;实地考察农村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发展、医疗事业、劳动力与人口问题等;寻访老师、名人、校友;参观走访政府部门、人才市场、收集网站信息,调查名校招生、出国留学、职业认证培训、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培训等。(2)社会生产:指通过参与社会生产劳动,深入社会,获取社会信息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实践活动。如:学工、学农、勤工俭学等。(3)社会服务:指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各种志愿性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