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扬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扬府传发2020135号),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使用,有效遏制和防范使用实验室危化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现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布置如下:1. 对全市学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大排查,坚持条块结合,系统内外联动,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请各地、各校根据排查结果分别填写扬州市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汇总表(附件1)和扬州市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排查表(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报送至扬州市电化教育馆。联系人:卜江波 联系电话:0514-87934731;邮箱:2. 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