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像档案收集管理办法一、总 则(一) 为加强我公司的声像档案(大类代字5)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128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制定本办法。(二) 本办法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在重大事件或重要活动的,以静止和动态摄影、摄像、录音为主要反映方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声像档案一般包括底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和说明七部分。(三) 声像档案是直观生动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维护和再现公司主要人和事及管理情况的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收集声像档案的权利和义务。(四)公司声像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办公室对各部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处产生的声像档案,并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之内移交综合档案室。档案室负责统一规范管理。各部门对本处移交的声像档案可随时优先利用。(五)各部门应建立并认真执行声像档案归档制度,将其纳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