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含高大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或跨度超过10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 方案设计应包括的内容1) 绘制配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及特殊部位详图;2) 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载荷,对模板和支撑系统做力学验算;3) 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4) 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