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项目部车辆管理,构建和谐、平安项目部,合理使用车辆,保障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项目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车辆管理范围由办公室和施工调度中心使用的小车、生活用车、运输车辆和上、下班客车。2车辆安排程序:2.1以下人员因公用车可直接向办公室要车:2.1.1项目部正、副经理、总工、副总工;2.1.2上级领导,其他重要来宾;2.1.3各部门负责人(主任、副主任)用车;2.1.4凡用车时间在1天以上,原则上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用车人在用车过程中若行车目的地改变或中途增加目的地,应电话告知办公室。3车辆使用原则3.1项目部两部越野车及皮卡车,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余车辆由车队负责安排。其中,皮卡车川AUH195车辆由施工部负责调配,当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用车可调节使用;川A16U37车辆做为夜间现场值班车辆;皮卡车川A7167Q车辆、川A8056Q车辆,做为办公室后勤用车。车队归属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办公室,车队有责任配合办公室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车队安全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