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招标管理规定20.1设备材料及办公用品采购提请及验收20.1.1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设计参数和设计要求必须准确无误,同时设备材料及用品提料单必须由提单本人、预算中心、财务中心、使用单位主管经理、集团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经集团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采购。20.1.2工程图纸预算中所含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使用安装前25日提请设备材料单,属于工程临时签证增加的设备材料及突发情况急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提料单中注明“急用”字样,并由使用单位主管经理、集团主管副总写明急用原因,报集团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采购。20.1.3所购置的设备材料送到公司或工地后,材料保管和设备材料提请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到现场按照合同及相关的标准核实数量、规格、型号、名称、商标、品牌,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货到现场后出现损坏、丢失,由现场负责人负全部责任。20.1.4开发公司/消防公司负责验收所购置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三份)、检验报告(三份)、说明书等资料,转送档案员存档登记,当需要使用已存档的设备材料的相关资料时,可随时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向档案员登记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