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1、 绪言 (1) 目的鉴于各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日渐规范,通过招投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正成为取得项目用地的重要方式,为推动和规范这两种项目用地取得方式,特制定本办法。(2)依据本办法依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制定。(3) 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一线公司。(4) 职责本办法由企划部和集团法律室联合制定,由企划部负责解释、修订、指导和监督。(5) 专用名词本办法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集团公司: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线公司:指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企划部:指集团企划部公告:指当地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发布的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公告最后日:指投标截止日/竞买申请截止日(在没有独立的竞买申请日时为拍卖日)2、 操作规范(1) 一线公司应密切留意当地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指定发布公告的报刊、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在获知公告或收到土地投标/拍卖邀请书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