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场管理部违反终端人员日常工作规范处罚细则1.0目的:为规范终端管理工作,提高终端人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2.0管理部门:营销中心负责细则的制定,市场管理部负责执行与反馈。3.0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小护士专柜工作的人员,包括美容护肤顾问和促销员,其他终端人员可参照执行。4.0原则4.1在小护士专柜工作的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以下简称终端人员)须严格遵守终端人员日常工作规范(制度编号SZ3501000),对违反工作规范的终端人员,按本处罚细则从其应发工资中予以扣款处罚。4.2本细则分为七大项,个人扣款总金额月累计不超过200元。4.3处罚结果的审定、沟通与反馈4.3.1市场管理部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定期对终端人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终端人员有违规行为,由检查人员当面告知被检查人,并填写工作失误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作为扣罚依据。4.3.2每月26日前终端督导根据本细则出具扣罚明细及金额,并与被扣罚人进行当面沟通确认,由市场负责人审定签字。4.3.3被扣罚人对扣罚处理结果有异议,于2日内出具书面申诉书交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