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明单位考评体系(适用于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说 明一、文明单位定义文明单位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发展和谐的单位。文明单位称号是由党委、政府授予的最高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单位整体文明、和谐水平的反映。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必须是第九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或被一票否决的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必须是第九届市、县(市、区)级文明单位或被一票否决的第八届市级文明单位。三、考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1.结构:考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情况,共64条。特色指标反映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共2条。2.基本指标的考评项目: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