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理承诺书(共6篇) 承诺书 *有限公司: 为使审计工作顺当进行,我单位(部门)做出以下承诺: 1、向审计组提交的账薄、凭证、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以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编制的,公允地反映了本单位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 2、单位存在的账外状况和账内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本次各种明细表中充分披露; 3、如实地向审计组说明白本单位(部门、企业)“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以及为其他单位借款供应担保等或有事项; 4、对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分批、陆续提出的需供应的资料和需要签署看法的书面资料,本单位(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将按规定时间签署完毕,送交审计组。 承诺人: (被审计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财务主管人员签章) 年 月 日 第2篇: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依据审计法第31条、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8条等相关规定,审计期间,本单位将按要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