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 调研报告(共8篇) 关于申请内蒙古人口和方案生育 药具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请示 自治区公务员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方案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是1996年经自治区编办(内机编发199627号)批准成立的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直属全额预算的处级事业单位,定编7人,系全区方案生育药具公共产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管理机构。为了适应新时期药具管理工作的需要,更好的与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对接,依据关于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函(人社部函202189号)有关精神,特申报内蒙古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现将有关状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生育药具管理站参照管理是形势和任务进展的需要 方案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是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方案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诞生人口素养等多个方面中发挥着不行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已达 万人,用法避孕药具人数达 万人,全区药具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且国家对方案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将自治区方案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