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8 级硕士研究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保证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新方案的顺利实施,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经研究生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决定开展 2018 级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社会实践 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 社会实践的主题“圆梦新时代,开创新未来”(具体选题见附件一)。2. 社会实践的范围及方式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实施范围为研究生院统一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的2018 级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可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校外展开,具体方式由研究生自行决定, 可采取一人实践或团队协作的方式,但要求每名研究生独立撰写一份社会实践报告,于最后一次课交给班主任老师。 社会实践选题必须在附件一所列题目范围内,立足于企业、农村或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