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 年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东人社 2014 58 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 )要求,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 评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4 年我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工种)范围(一)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锅炉操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电气值班员(运行工)、有线广播机务员、有线广播线务员、药物制剂工、公路养护工、火腿加工工。(二)高级技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火腿加工工。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职业(工种)按省厅有关文件执行。二、培训考评对象及申报条件(一)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和企业生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