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关于美国宪政的思考姓名:汪伟康学号: 136340076从第一批欧洲移民将 “现代文明” 带到北美大陆到现在, 不过也就是二三百年的时间。 而正是在这两三百年中, 美国从无到有, 从一个英王的殖民地变成现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国。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 她骄人的成绩不得不让所有国家和民族折服! 美国之所以强大, 我想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从表面上所看到的所谓的殖民主义、 霸权主义和所谓的资本主义剥削等, 肯定还有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这“深层次的东西”之一,便是美国的“法治社会”。而在美国的法治社会中,最光辉夺目的还应当是它的宪政制度。美国宪政生成之路带有明显的渐进性。一般来说从1739 年马里兰人民自由权利法案至北美首部成文宪法即弗吉尼亚宪法,从邦联宪法至 1787 年联邦宪法, 再至 1789 年的 10 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的 不均衡至马歇尔大法官通过处理1803 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而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先后达半个世纪之久。学界将1803 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