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隐秘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隐秘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 下面是我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盼望能给大家带来关心!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隐秘转让合同等,依据民事诉讼法其次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宅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时,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司法实践中,就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各地法院做法不一,笔者拟略谈一二。 一、能否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6月15日的全国法院学问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其次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的履行地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