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本着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为了规 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 年 7 月 1 日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