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录播教室管理制度1、录播教室供本校教师教学研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学校校长室同意。2、录播实行预约登记制,每天使用不超过5 课时(上午 3 课时,下午 2 课时)。进入录播教室的师生自备鞋套。3、录播教室设备要求编号,配有使用登记册,建立使用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设备的设置、维护。及时清点设备,做到帐物相符。对新购入的器材必须及时登记上帐。4、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确因需要需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凡设备零件等的丢失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5、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 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6、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在活动期间听从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或自作主张。 学生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由 于不遵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