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 2012488 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级社,有关企业,有关院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十一五”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的成果,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以下简称“建模” ) 是促进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对提升船舶制造技术水平,增强产业国际竞争能力,推动我国船舶工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行动纲要( 2006-2010 年)发布以来,我国船舶工业的建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骨干企业基本建立起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基本特征的总装造船模式,造船技术、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明显提高,造船周期明显缩短,与先进造船国家的差距明显缩小,建模工作成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