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担当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留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损害而应担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挺直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损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状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纳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需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