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票据个人工作总结(共19篇)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 票据背书 金融背书连续是指从票据上的第一个背书人即票据上所载收款人开头,到最终一个被背书人即现在的持票人为止的全部背书,其前一背书中的被背书人,肯定是后一背书中的背书人,由此而使前后背书相接,不发生间断。票据的背书必需连续,才能由此表明持票人为合法持票人,并依该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假如背书不连续,票据债务人则可以主见对物抗辩,拒绝持票人履行义务的恳求。 背书连续是指从票据上的第一个背书人即票据上所载收款人开头,到最终一个被背书人即现在的持票人为止的全部背书,其前一背书中的被背书人,肯定是后一背书中的背书人,由此而使前后背书相接,不发生间断。票据的背书必需连续,才能由此表明持票人为合法持票人,并依该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假如背书不连续,票据债务人则可以主见对物抗辩,拒绝持票人履行义务的恳求。 由于背书连续是票据法上规定的形式上的要求,因而,对于是否是由在实质上真实有效的背书构成的连续,并无格外的要求。即使其中存在着因实质上的理由而无效的背书或得撤销的背书,也不阻碍背书的连续性。此外,前后相连的背书人与被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