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承诺书(共4篇)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 (征求看法稿)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的订立、履行行为,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其次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休闲健身消遣、理发及美容保健、汽车清洗及保养、洗染、洗浴等行业的经营者先预收费用再分次向消费者供应服务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行业自律)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必要的行业内预付费经营模式自律约束机制,并对经营者的预付费经营行为进行引导、规范。 第四条 (风险提示)消费者和经营者均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充分考虑自身的持续履约力量以及预付费交易可能面临的经济、法律风险。 第五条 (重要告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经营场所的用法期限,并提请消费者留意。经营者经特许用法他人注册商标或企业标记的,还应当明示特许凭证、特许期限及特许人联系方式。 第六条 (合同内容)经营者应当在收取预付费用前,依据交易的特点,以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