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申 报 人: 申报学科: 培养方向: 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填填表注意事项1、本表适用于校外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用。由申报人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2、封面编号由研究生处统一填写;申报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填写。3、本表所填信息截止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4、本表申报人、各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含申报附件材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专业职称 行政职务最后学位 毕业专业及最后 学位获得时间所持有的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所在学院工作单位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工作部门 任职主要工作经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 Email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