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有关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的范本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高校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及其它商定书共同构成。 其次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其次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讨论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同学,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与本保险。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患病意外损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病意外损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丢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依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损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假如自患病意外损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