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生产聘用合同 甲方: 经营者: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营者与乙方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A)F 号车驾驶员,月工资 元由经营者支付,聘用期为 年。 为加强营运车辆平安行车文明服务的管理,增加驾驶员文明服务和平安行车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和行业形象,依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甲方、经营者和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和车主的责任、权利 1.应主动帮助经营者办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治安许可证等证件,并按期参与年检。 2.根据行业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营运设施设备。 3.经营者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消失故障,应准时支配修理。 4.甲方应按期组织经营者和驾驶员学.运管、交警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训练,通报好人好事及平安形势,准时表彰优秀驾驶员。 5.做好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帮助经营者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看法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聘用时,甲方应收取驾驶员平安文明经营保证金1000元以上,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