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 2018 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纲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 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 “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入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实施细则。第二条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纪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年学分积、量化考核分(包括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 分、文体美素质评分与扣分)两个部分。量化考核分由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