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工程合同常见陷阱及防范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 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书面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 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 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 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成立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 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