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条本标准适用范围从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 图企业审核完成为止,该范围的交付件为:经审 图企业加盖印章的施工图。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第二章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和设计控制协调。第五条总设计师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设计评比。第六条工程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跟踪控制和审查。第二章设计招标管理第七条 设计招标的原则( 1)确保公司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并充分体现集团与分公司的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