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与结构冲击振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开放基金的申请与管理, 强化工程材料与结构冲击振动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鼓励新思想、 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 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促进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制定本条例。2. 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内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 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3. 开放基金应符合实验室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评审后确定。4. 资助西南科技大学校内人员、 中物院总体所所内人员的经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0%。设立开放基金的重点实验室应制定开放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科技处审 批。(西南科大发, 2010? 42 号)二、申请条件1. 开放基金的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 或博士学位 ), 年龄一般应在五十五岁以下。2.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3.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4. 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三、申请指南1. 申请指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