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的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优化专利申请结构, 保护创新成果,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重点突出、绩效优先、 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的原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 省财厅负责编制落实专项资金预算,审核拨付专项资金, 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视情况对专项资金实施重点评价或引入第三方评价。第五条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划,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并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