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汇报和讨论制度(共3篇) (宽90高130)宋村完小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成员由工会委员和采纳民主直选法产生的代表组成。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 (一) 主要职责是: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进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经费的用法等方案。 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学校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方法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建章立制。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可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二次,闭会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与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改选同步进行。 四、校工会每学期先召开教代会预备会,再开教代会,并主持本学期的教代会工作。 五、由校工会作好每次教代会的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