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重要矿产资源,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和市、 县( 市、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查询、审批与登记。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 种矿产。(重要矿产资源目录见附件1)本办法所指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除前款重要矿产资源目录以外的矿产资源。本办法所指的压矿查询是指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及所有矿业权 (不包括石油、 天然气和放射性矿产及其矿业权) 的查询工作; 压矿评估是指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工作; 压矿审批与登记是指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与登记工作。第四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