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训练实施方案(共3篇) 平安生产警示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赤峰市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为扎实做好生产平安事故警示训练,依据赤峰市松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赤峰市松山区平安生产委员会松山区平安生产警示训练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公司范围内主动开展“平安生产警示训练月”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平安生产警示训练月活动,引导公司各部门、科室和各项目部能更好的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加平安意识和防范力量,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集中警示训练活动从3月5日开头到4月5日结束。 三、具体要求 通过公司指导督促、项目部推动落实,提升警示训练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参与松山区住建局组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训练培训,培训结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准时向公司全体人员传达培训内容和精神,并组织本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年度训练培训。 2、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收看一场生产平安事故警示训练专题片。 3、组织员工集体学习区安委会编制的生产平安事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