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的声像档案是指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工程建设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图(声)像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档案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 收集范围1.反映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