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省外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 作 手 册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制二一八年二月目 录省外院校人员工作流程.1考试实施细则.2考点工作人员职责.8考点联络员职责.9监考程序(美术类).9美术类专业考试监考守则.11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11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12监考员及流动监考员十不准.1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选).15考点联络员电话.160省外院校人员工作流程图领取数据光盘(信息组)对考点考务要求(考点考务组)组织考试(考点学校)报到、领取工作证(考务组)考试结束,清点试卷,主考院校带回试卷及监控硬盘(考点协助安排快递)核对
2、报考人数、确定编排考场原则等(考务组、信息组)结 账(财务组) 1淄博市 2018 年省外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保障省外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考试组织机构(一)考试领导小组组 长:于 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副组长:李铮声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魏修亭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任传波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安春华 淄博第十七中学校长王志启 淄博中学校长成 员:刘昌伟 郑兆青 王国民 殷
3、曰国郑 军 王兆刚 于海谋 王迎军(二)报到组(杏园宾馆)1.院校报到及考务安排组 长:刘 斌(18653366121)成 员:周 雷(13646444123)、贾奕红(13355201117)刘 薇(13953309664)、赵艳霞(15615336677)职 责:(1)负责高校人员报到工作,收取介绍信、招生协议(原件)等材料。(2)负责发放工作证、餐证及工作材料。(3)根据院校报考人数与信息组协商确定考点。2(4)与招生院校协商有关考务事宜。(5)每天汇总各考点考试情况,及时上报省考试院。2、信息管理组 长:耿学锋(13465330525)成 员:孙丽丽(15253319199)、李超群(
4、15269398875)职 责:1.招生院校报名截止后,及时下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高校核对报名信息及考场编排方案,与考务组协商确定考点,以便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2.负责将各招生院校报考人数及报名费通知财务组。3.考前两天负责将招生院校考试信息传至有关考点考务组。4.刻印数据光盘交招生院校。 3、财务核算组 长:初殿春(13853300966)组 员:王 芳(15064312616)、陈 涛(186781218806)职 责:1.负责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支付协议及结算工作。2.负责与高校工作人员核实汇款账号及单位名称,及时提供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收取的报名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的 70%支付给
5、相关院校,同时做好其他费用的结算(如复试费、模特费)。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3)考务组及考风考纪检查1.山东理工大学考点负责人:于海谋(13605331323)(1)美术、书法考试(理工大学西校 12 号楼)考务组组 长:张永亮(13792150177)组 员:王洪波(13964466816)、魏 勇(13969309253)、理工3大 8 名学生(与考风考纪组并用)。职 责:(1)按照院校考试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括考试所需物品)。(2)按照考场编排要求,确定监考方案,布置考试辅助设施,张贴考场场标等。(3)培训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考务工作要点,规范操
6、作要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4)做好考务工作的上传下达,处理好考试过程中突发、偶发事件。考风考纪检查组组 长:高爱文(13953308703)组 员:赵秀翠(18678218808)、韩克忠(13053309401)岳 红(13964366178)、周荣超(15053346716)理工大 8 名学生(与考务组并用)。职 责:(1)检查考生是否凭报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入场,人证是否一致,重点查处替考、帮考、换卷、二次进场考试等违纪作弊行为。(2)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生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是否放在规定地方。(3)检查考生签名情况,并仔细核对考生签名笔迹是否一致。(4)检查监考
7、员是否规范监考,所监考场是否与安排表名单一致。(5)每场开考前,在考点张榜公布上一场次违纪作弊考生名单。(6)每天做好违纪作弊考生信息登记,并保存整理好违纪作弊证据。(7)每天汇总考点违纪作弊人数,及时报周雷(13646444123)。(2)空乘考试(理工大学西校 3 号楼)考务及考风考纪检查组 长:邢 建(13561663577)4组 员:尹 蕊(13561666477)、张先军(13853315926)、 刘丙军(13964310123)、糜 雪(13953316678)、于子舒(13792182075)、张 帆(18765332798)、张晓冉(15898741855)理工大 20 名学
8、生。职 责:负责空乘考试的考前准备、考试安排、考务管理、考风考纪和考试秩序维护等工作。2.淄博十七中、淄博中学(舞蹈表演、音乐考试)(1)淄博十七中考点负责人:郑 军(18553315977)考务、考风考纪检查及保卫组 长:张 斌(15853311283)成 员:刘 玲(13589582841)、毛玉洪(18606435166)理工大 4 名学生。(3)淄博中学考点负责人:王迎军(18553315977)考务、考风考纪检查及保卫组 长:邵光增(13605331793)成 员:魏艳霞(15853315926)职 责:(1)按照院校考试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括考试所需物品)。(2)按照考场
9、编排要求,确定监考方案,布置考试辅助设施,张贴考场场标。(3)培训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考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4)做好考务工作的上传下达,处理好考试过程中突发、偶发事件。(5)负责检查考点考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考生入场、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每天汇总考点违纪作弊人数,及时报周雷(13646444123)。5(6)协调公安、考点等部门,做好考点、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四)制卷组组 长:赵增良(13969367797)成 员:张红刚(13869363557)、理工大 10 名学生。职 责:1.负责条码打印工作。2.负责指导理工大学生做好
10、制卷工作。3.复核制卷是否符合标准。4.协助高校教师对试卷进行验收。(五)综合保障组组 长:孙业星(13573339669)成 员: 刘红雷(交通、卫生 13355216616)邢 富(13853338696)、孙树武(15053396388)职 责:1.做好考点宣传栏、指示牌、横幅等物品的制作、悬挂及维护工作。2.协调公安、考点等部门,做好考点、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3.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考点周边安全、交通、住宿、就餐等安全监控工作。4.做好与试题有关的保密工作。5.做好车辆的调度安排,协助高校招生人员订购返程车(机)票,做好接、送站工作。6.提前与
11、考点周边饭店、旅馆联系,方便考生食宿。7.协调有关单位,在考试期间增开公交专线。8.做好考试期间的用餐安排。9.与有关部门联系,保障供电供水。10.做好考试工作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6(6)办公室值班及接收举报电话:937 房间:李 彦(15953312655)933 房间:王艳芹(13053366756)二、考点机构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担任。考点管理实行主考负责制,主考对考点的考试管理、考试安全、考风考纪等负全面责任。下设考务、宣传、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三、考点布置1.考点总体布置须安全、安静、整洁、卫生。2.考点大门口须悬挂横幅(横幅内容:2018
12、 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 xx 考点)。3.考点的醒目处要放置(贴有)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分布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选)和考场规则及其它注意事项。4.设立曝光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5.在距离考场三米处画警戒线。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6.考点应设考务办公室、医务室、考生询问处、开水供应处等必要的服务设施,各种设施均有明显的标志。四、考场设置1.考场必须安全且有取暖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场设在危房内。2.考场必须安静,宽敞、明亮、卫生、通风和采光条件好,室内面积一般不少于 50 平方米。3.美术类考场只保留两
13、个凳子、静物台和一张存放考生物品的桌子,多余的课桌、凳子搬出考场或整齐叠放在教室后,空间尽量大,同时要牢稳安全。4.书法类、影视评论考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按“s”型贴上座号标签。75.考场前门门上(或两侧)适当位置张贴“场标”。6.考场楼道必须干净畅通,无障碍物、无霜冻,有照明应急设备。7.每考场内必须配备 2 名监考员,且 2 名监考员来自不同学校,监考期间监考员不准另做模特使用。五、监考员的选聘1.监考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在职教师且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严禁雇佣社会人员参与监考。2.每个监考员必须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单位、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经主考同意培训后方可上岗。3.能够认真遵守招生考试纪律,恪守监考员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4.能够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附件:1.考点工作人员职责2.考点联络员职责3.监考程序(美术类)4.美术类专业考试监考守则5.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6.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7.监考员及流动监考员十不准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选)10.考点联络员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