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 为合理使用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车的使用、申请及开车前后应办的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规的违规及车辆损害处理等。三、职责与权限行政人事部负责车辆的派车及日常管理及本程序的解释、施行、监督与检查。车辆责任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修。 用车部门和用车人按本规定及程序要求使用车辆。第二章 车辆管理一、用车申请、使用用车原则1、按本公司达到最节省成本目的,原则上采用物流发货;紧急情况下可使用公司自有车辆发货;2、使用部门应尽量提前出具“车辆使用申请单”,以便安排、调配;3、公务办事、客户接待、会议等事项可使用公务车辆;4、董事长、总经理专用车辆相对固定;计划用车1、本市范围外的出货以及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务须使用公务车时,应提前一天由该使用部门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车辆专管人员登记核准并呈行政部签审后安排并予以排车。2、安排出现“塞车”时,按重要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