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招投标、审核管理制度第一节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日常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规定1、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或下属公司为主体的合同,包括:(1)建筑工程(施工及承包)合同;(2)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合同;(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合同;(4)其他业务性质的经济合同;(5)商品房预(销售)合同;(6)物业租赁合同。2、凡标的达到一定金额的非即时结清的经济交易行为,及其他要明确权利、义务及责任的经济交易行为,皆应签订文书化的合同以保证其顺利履行。第三条 合同的预报1、属于需要招投标的合同,经办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合同、设计图纸、进度计划、实际进度、供货周期等内容提前制定下月度的月度报审合同计划清单(列清合同主要内容),部门经理复审后提前送集团招标审核部一份。2、属于不要招投标或一些计划外临时发生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及时通知招审核部一起进行合同的经办、市场调查、谈判、签订等工作,急事急办。避免可以进行正常审核的事项由于经办人缘故导致没有正常的时间进行审核,影响工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