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靠先进的技术,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建2017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第二章(安全施工职责)及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2017640号,第三、四、五章。制订本细则。1.2分公司经理及总工程师、分项目部经理、专职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班(组)技术员、工人的安全职责。2.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1分公司经理2.1.1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分公司安全监察科的工作。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2.1.3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工作。组织并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2.1.4审定分公司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检查计划的实施、总结,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2.1.5确保安全技术经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