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照明工程验收接管细则一、验收方式市建设局统一组织,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以下简称照明处)对市区、戚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验收中的路灯单项工程进行接管验收。 二、验收组成员构成验收人员由照明处书面委派的相对固定的具备一定技术职称的照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三、验收依据1、2018年7月2日关于住宅小区配建路灯设施遗留问题及新建小区配建路灯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第141号文件;2、常政发201549号 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 3、苏建城(2018)440号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4、CJJ45-201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5、CJJ89-201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6、GB50217-20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7、GB50168-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及验收规范;8、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9、2017年2月常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四、验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