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或涉及到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分公司和部门。1.3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1.4职责1、厂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制度的解释;2、厂办公室、生产科、收购科、会计科、工会、及各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1.5管理规定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种类(下列种类为通用分类,不代表公司已使用或储存以下各类别的危险物品)。(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