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1 脚手架搭设使用验收制度1.1目的意义:为了加强生产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脚手架搭设规范、安全、可靠,保证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脚手架搭设使用验收制度。1.2 适用范围:化学专业区域及涉及化学人员在其他检修施工现场高处工作搭设的脚手架。1.3 引用标准: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十三章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1.4 凡是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持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格证的专业人员方可进行脚手架搭设工作。(含非本专业持证人员)1.5 脚手架搭设条件:凡在离地面基准高度1.5米及以上地点的工作,在没有工作平台或其他防护措施情况下必须搭设脚手架。1.6 凡是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95条之规定。1.7 脚手架高度在3米及以上时应设人员上下的扶梯,且扶梯必须绑扎牢固。如用脚手杆架设梯蹬跨度不得大于500mm。1.8 脚手架的作业平台跳板两端必须绑扎牢固,不准有探头跳,作业平台必须装有1米高的防护栏。1.9 脚手架验收标准1.9.1 各级验收人员必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