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生产设备及设备检修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及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主、辅设备、生产设施的A、B、C、D级检修及事故抢修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3 管理职能3.1 生产副总经理是检修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对设备检修管理的方针目标和重大设备检修项目作出决策,组织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检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订本公司的方针目标。3.2 生产办是全公司检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对A、B、C、D级检修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费用负责,并负责金相监督及热效率试验工作。3.3 生产办运行车间是机、炉、电设备控制工作的实施部门。3.4 安全办负责检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检修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