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检修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科和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知识;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公司级培训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科、分厂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