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纠正/预防控制制度一、总则1.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符合、事故或事件的发生,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以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于项目分部范围内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或潜在的不合格、不符合、事故、事件的纠正和预防。二、纠正措施1.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信息来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日常工作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2)业主、监理、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结果。(3)内审报告、外审报告。(4)管理评审的结果。(5)数据分析结果。(6)顾客抱怨或顾客满意情况调查分析结果。(7)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8)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9)制度运行记录。(10)监视和测量的结果。(11)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变更引起的不符合。2.各部门及工区应进行下列信息反馈,以便项目分部相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1)将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及顾客投诉、相关方投诉信息反馈到质量安全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