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 2018)一、杰出人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光明区杰出人才。(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获奖者;(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包括: 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二、精英人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光明区精英人才。A 类: 1.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2.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A 类 。B 类: 1.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2.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 类。C 类: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 类 。D 类:深圳市后备级人才。三、成长型人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光明区成长型人才。(一)科技创新类1. 近 3 年,获得以下奖项者:(1)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