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光谱检验作业指导书日期2007 年 10 月 30 日页数第 1 页共 5 页1 目的确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保障设备、人员的安全。2 范围凡本公司用光谱分析的检测作业, 均适用。3 作业内容检验频次:炉内试样的采取次数以调整到炉内化学成份达到规定出炉的成份为止(非固定取样) ,第一包铁水抽取的试样个数以符合浇注控制标准为止,量产时的取频次参见生技下达到作业标准。取样规则:3.2.1 取制过程应简便而快速进行,样品要有代表性,要获得一个激冷表面,使其作为分析面。具体制取方法为:在样品冷却一段时间后,水淬急冷分析表面,使其迅速凝固导致晶粒细化(白口化过程)且要求样品表面均匀。制样规则:3.3.1 制取样品时要严格遵守制样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注意维护保养制样设备。3.3.2 非磁性规则样品应避免用磁性夹具制取而应采用氧化铝或碳化硅砂轮、砂带研磨来制取样品。(砂轮粒度为80120)3.3.3 制取的样品表面要光滑, 条纹方向一致, 加工好的工作面应平整、 光洁,无气孔、砂眼、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