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肉菜配送合同甲方(需方):东莞市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供方):证件号码:为了确保东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及优质、优价,实现供求双方诚信、互利,乙方;现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员工食堂配送肉类、禽类、蔬菜(以下简称食品) 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 保证送到甲方食堂的肉品、屠宰品必须符合国家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并且要有国家专门部门的检验证明; 蔬菜必须是新鲜蔬菜 , 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 如因乙方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派专按照合同规定严格验收、过秤、点数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如果有争议,由双方在接到货物的当天积极去解决。乙方在交货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该食品,并要求乙方赔偿。三、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