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根据省扶贫办 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以下 简称致富带头人),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培育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 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 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把培育致富带头人作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 “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 完善工作机制, 更好地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带动贫困户致富增收、稳定脱贫、防范返贫的重要作用。计划 2018-2020 年,力争为全市 375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培育 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3 年计划培训不少于1875 人,力争3 年实现 6000 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增益。二、选好选准培育对象(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