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借款合同种类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者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非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肯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商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肯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上述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 依据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形式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挺直体现的借贷合同,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变相借贷合同。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挺直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人参加签订协议。后者的表现方式则比较模糊和简单,大致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1. 联营形式的借贷 当事人签订联营协议,虽商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但内容却商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和监督资金用法状况,不参加具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