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基金合同范本 共同投资基金是金融信托的一种,由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不等额出资汇成基金(主要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方式募集),然后交由专业性投资机构管理,投资机构依据与客户商定的投资最佳收益目标和最小风险,把集中的资金再适度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如资本市场上的上市股票和债券,货币市场上的短期票据与银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权、黄金期权交易、不动产等,获得收益后由原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而投资机构本身则作为资金管理者获得一笔服务费用。以下是.我为大家细心预备的:共同投资基金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公平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依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