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自查报告(共3篇) 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三篇 药店挂靠走票自查报告篇1: 南丹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依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26号)及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食药监办20*13号)文件精神,我店准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状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店于20*年9月成立,为单体药店,在20*年4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质量管理员、营业员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状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挺直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经营假药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别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状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出租、转让证照行为;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状况及挂靠、走票行为;